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固原市原州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固原市原州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草 案)
中国共产党固原市原州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固原市原州区纪委委员 人,列席 人。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杨文出席全会并讲话。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在家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了会议。
全会由原州区纪委常委会主持。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杨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了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了2019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李春生同志代表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诚担当 履职尽责 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为我们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有力,针对性强,是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石泰峰书记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张柱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我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会指出,2018年,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态度坚决地以上率下,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管党治党从宽松软逐渐走向严紧硬。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以纪律审查为重点,努力协助区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全会提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脱贫攻坚的摘帽之年,要实施好“三大战略”,打好“六场硬仗”,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协助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和涉黑涉恶“保护伞”,严格在实践中锻造纪检监察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实现全区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第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对宁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严肃问责处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决落实纪委常委会、监委会研究决定案件处置、人员处理制度,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关、廉洁关。
第二,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完善“三个清单”,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分管部门的具体责任人身上。通过签字背书、公示公告、约谈提醒、问责追究等措施,把“两个责任”压实到乡镇、站所和村一级党组织。落实“三转”要求,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以“三级包抓”为抓手,全面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协助区委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巡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走样、“四风”问题仍然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都要坚决追究问责。
第三,切实遵照监察制度,进一步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严格遵照《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深化部门派驻机构改革,确保上半年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监察法,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
第四,巩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治理成效,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回头看”,持续整治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从严查处、顶格处理。深入开展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和隐形变异等问题,露头就打,现行就查,绝不姑息,决不迁就。持续巩固“干部作风转变年”成果,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把精力聚焦到脱贫攻坚主战场上来。
第五,加强巡察工作,进一步拓展巡察工作成果。坚持不懈深化政治巡察,全面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中央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环保督查“回头看”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对3个街道办、21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对已经巡察过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彻底落地、见底清零。
第六,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遏制腐败增量、削减腐败存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下功夫,严肃调查处理信件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提醒教育,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开展好批评帮教工作,使受到处分人员真正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切实改过自新。
第七,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注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对近年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坚持直查直办,确保群众反映的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乡村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干扰村“两委”班子换届、破坏基层政权称霸一方的恶势力乱象,彰显“廉洁扶贫”本色。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作风不实的问题,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数字脱贫、表册脱贫等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第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提升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精准处置能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制度条规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其他各界监督。坚持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环节请示报告制度,严防“灯下黑”。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内控约束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坚韧,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新的起点上展现新作为、再创新业绩,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如期完成我区脱贫攻坚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